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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有妇之夫 朱门绣户 窑子开张了(H)

第452章 看你面生啊,刚来的

      “孺子可教。”
    秦焕讚许地看了她一眼。
    “最大的安全,就是让自己处在敌人绝对不敢开枪的地方。很显然,漂亮国前总统的身边,就是这么一个地方。”
    齐高霏恍然大悟,看向秦焕的眼神里,崇拜之情又多了几分。
    这个男人,不仅身手强大,头脑更是冷静得可怕。
    “你先在这里休息,不要乱跑,我出去办点事。”
    秦焕安顿好齐高霏,转身走进了自己的房间。
    他从口袋里摸出一张名片,这是临行前陶司令亲手交给他的。
    名片上只有一个名字和一串电话號码。
    秦焕盯著那串数字,大脑飞速运转。
    陶司令的行事风格,从不如此简单。这串號码,绝对不是直接拨打的。
    他的目光落在名片右下角一个微不可查的烫金logo上,那是一只展翅的雄鹰。
    有了!
    他迅速將电话號码的数字进行重新排列组合,根据logo的特定笔画顺序,最终得到了一串全新的號码。
    这才是真正的接头电话。
    电话拨通,只响了一声就被人接起。
    “哪位?”对面传来一个懒洋洋的、带著点京腔的男声。
    秦焕没有回答,只是平静地说了五个字。
    “麻雀要归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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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那头沉默了足足三秒,隨即声音变得严肃起来。
    “老鹰已睁眼。”
    “两小时后,唐人街,李记菜市场,卖猪肉的摊位前见。”
    “收到。”
    电话掛断。
    秦焕换上一身不起眼的便服,悄无声息地离开了酒店。
    两个小时后,唐人街。
    这里依旧是记忆中那般喧囂热闹,空气中瀰漫著各种食物的混合香气。
    秦焕像个普通游客,不急不缓地走著,目光却在暗中观察。
    他在猪肉摊前停下,装作挑选五花肉。
    一个穿著花衬衫、沙滩裤,脚上趿拉著一双人字拖的男人,晃晃悠悠地走了过来。
    男人个子不高,髮型是標准的地中海,头顶那片“不毛之地”在阳光下闪闪发亮。
    他凑到秦焕身边,压低声音。
    “兄弟,看你面生啊,刚来的?”
    秦焕瞥了他一眼,没说话。
    男人自顾自地继续说。
    “我叫邦尼,道上的人都给面子,叫我一声『邦尼哥』,在这一片,就没有我办不成的事儿!”
    他一边说,一边得意地拍了拍胸脯。
    “我跟你说,这唐人街我熟得很,尤其是那家新开的洗头房,里面的大娘手法那叫一个地道,我常去!”
    秦焕的目光顺著他的人字拖往下移,看到了他那双饱经风霜的脚,以及那股若有若无的、难以言喻的气味。
    地中海,花衬衫,人字拖,还有脚气……
    这就是总部派来接应自己的王牌特工?
    確定不是哪个洗脚城里刚下班的技师?
    这形象,未免也太有“特色”了。
    邦尼似乎没察觉到秦焕內心的疯狂吐槽,依旧吹嘘著自己的人脉,最后话锋一转,表情严肃起来。
    “放心,头儿都交代了,从现在开始,我这条命就是你的,你说东,我绝不往西!”
    他咧嘴一笑,露出一口被烟燻得发黄的牙齿。
    “说吧,咱们下一步,干票大的?”
    秦焕跟在邦尼身后,拐进了一条散发著酸臭味的后巷。
    说好的洗头房呢?
    这地方別说洗头房,连个正经门脸都看不见。
    邦尼的背影像一根在风中摇摆的豆芽菜,他穿著一件明显大了一號的格子衬衫,后领已经磨得发亮。
    秦焕眉头紧锁。
    作为大夏最顶尖的特种兵,他接受过各种潜伏和偽装训练。
    但眼前这个接头人,似乎已经把偽装做到了极致。
    极致的……邋遢。
    “到了,就是这里。”
    邦尼停在一栋破旧的公寓楼前,墙皮大块大块地剥落,露出里面灰黑色的砖石。
    他掏出一串钥匙,叮叮噹噹地捅了半天,才终於打开那扇锈跡斑斑的铁门。
    一股更为浓郁的、难以名状的气味扑面而来。
    秦焕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他征战沙场多年,什么血腥味、硝烟味没闻过。
    但这股混合了发酵食物、汗臭和霉菌的味道,还是让他胃里一阵翻江倒海。
    邦尼似乎毫无察觉,热情地招呼他进去。
    “別客气,当自己家一样。”
    秦焕看著脚下几乎无处落脚的地板,实在没法把这里当成家。
    屋子很小,一眼就能望到头。
    门口堆著几个满溢出来的垃圾袋,几只苍蝇在上面盘旋。
    沙发上扔满了皱巴巴的衣服,顏色已经看不分明。
    这真的是情报人员的安全屋?而不是某个拾荒者的老巢?
    秦焕强忍著转身就走的衝动,小心翼翼地跨过一堆旧报纸。
    脚下传来“噗呲”一声轻响,伴隨著一种黏腻的触感。
    他抬起脚,一只烂了一半的苹果正牢牢地粘在他的靴底,已经变成了一滩褐色的泥。
    邦尼眼睛一亮,凑了过来。
    “嘿!秦!你真是我的福星!”
    秦焕一脸费解。
    “我一直想把它做成苹果酱,但总觉得差点火候。你这一脚,正好,完美!”
    邦尼拍了拍手,似乎真的很高兴。
    秦焕沉默地把脚在旁边的报纸上蹭了蹭。
    他开始有点同情这个叫邦尼的傢伙了。
    组织上说,邦尼是潜伏在漂亮国最顶尖的情报员之一,也是一位不世出的发明家。
    可现在看来,他的精神状態……似乎比他的发明更需要关注。
    “別看我这里乱,这都是偽装。”
    邦尼仿佛看穿了秦焕的心思,神秘兮兮地压低了声音。
    “越是这样,敌人就越不会怀疑。这里,其实是我的实验室。”
    他一边说,一边把秦焕拉到一张堆满各种电子零件和工具的桌子前。
    桌子中央,摆著一个看起来平平无奇的手电筒。
    “看!”
    邦尼像献宝一样拿起那个手电筒。
    “我的最新发明,太阳能手电筒!”
    秦焕看著他。
    “它最大的优点,就是在有太阳光的时候,完全不需要电池,就能发光!”
    邦尼骄傲地按下了开关。
    手电筒毫无反应。
    屋子里拉著厚厚的窗帘,密不透光。
    场面一度有些尷尬。
    “呃,现在没太阳。”
    邦尼挠了挠他那本就乱成一团的头髮。
    “不过没关係,我早就考虑到了这种情况。”
    说著,他从桌子底下摸出另一个更大號,看起来电力十足的手电筒。
    他打开那个大手电筒,將光柱直直地对准了太阳能手电筒顶部的太阳能板。
    然后,他再次按下了小手电筒的开关。
    一道微弱的光亮,从小手电筒里射了出来。
    “你看!亮了!”邦尼兴奋地晃了晃手里的两个手电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