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0章 英格兰奴隶商人
第110章 英格兰奴隶商人
咸咸的海风吹的人脸生疼,远处的天空上盘旋著几只灰白色的海鸥,预示不久之后有暴风雨即將到来。
莉莉安·本森·哈夫丹·兰开斯特站在佩文西唯一的港口码头上,蓝色的眼眸中波光流转,好似一汪碧蓝色的清水。
“莉莉安,还愣著干什么,咱们该走了!”
“是,父亲,我马上来!”
女孩儿扭头应了一声,不经意间甩动她那金色的长髮,露出纤细白嫩的脖颈,看的周围的路人全都呆在原地。嘴里不停吞咽著唾沫。
老詹姆斯·兰开斯特对这一幕早已经习以为常,毕竟自己的女儿確实太过貌美了,一路上没少被人用极具侵略性的自光打量。
他捏了捏自己乾瘪油腻的老脸,心想这些都是自己那个死去的妻子惹的祸。
詹姆斯的妻子来自挪威,有著一头绚丽的金髮和蓝眼睛,而莉莉安则完美继承了母亲的容貌,甚至隱隱高出一头。
“咳!咳!”
意识到周围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后,老詹姆斯猛地咳嗽了两声,看似在催促自己的女儿,实则也是在敲打附近的路人,尤其是某些胆大包天的傢伙。
这个世界上总是不乏有胆大包天的好色之徒,更何况现在正值乱世。
他回想起这几年间经歷的事情,觉得就像在做梦一般。
从来自诺曼第的威廉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迅速登陆英格兰本地,在黑斯廷斯一战击败了英格兰国王哈罗德二世,到最后在伦敦加冕为王,前前后后才不过三个月的时间!
该死!仅仅只有短短的三个月的时间,诺曼王朝取代了威塞克斯王朝,诺曼蛮子取代了盎格鲁撒克逊人。他实在想不通,国內的贵族到底是怎么搞的————
不过现在也不用想了,因为他即將离开这个让人绝望的地方。
兰开斯特这个姓氏和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国內的兰开斯特伯爵领,以及后世著名的红玫瑰白玫瑰战爭。从而误以为他是一位英格兰贵族。
实际上,老詹姆斯祖上確实是贵族,不过贵族头衔只有一个,而家族子嗣却总是无穷无尽的冒出来。为了討口饭吃,他的祖先选择了商人这个职业,这个职业或许会招来閒话,但巨大的商业利润往往能让外人闭上嘴。
威塞克斯王朝统治时期,是英格兰农民少有富裕时段,所以商业一向很发达。
但现在,这些全毁了!
他瞥了一眼货船里乌压压的奴隶,眼中一片冰冷。
只能说,末日审判还在发力!
征服者威廉夺取英格兰王位后,为了巩固自己的统治,对盎格鲁—撒克逊旧贵族和反抗者进行了残酷的镇压与清洗。
大量土地被没收,分封给追隨他渡海而来的诺曼骑士和贵族。昔日相对稳定的社会秩序被暴力打破,许多失去土地和生计的自由民、甚至小贵族,一夜之间沦为了任人宰割的牲畜,比如成为奴隶。
詹姆斯计划將这批奴隶卖到南边去,或许是布列塔尼亚,或许是阿基坦,也有可能是更南边的伊比利亚,谁知道呢?
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必须换个地方生活。
“父亲,我们真的要去那么远的地方吗?”莉莉安提著裙摆,小心翼翼地走上跳板,海风吹得她金色的长髮飞舞,衬托出一张精致妖艷的脸。
“是的,孩子。”詹姆斯扶住女儿的手臂,防止她被顛簸的跳板晃倒。
“英格兰已经没有我们的位置了。南方虽然混乱,但或许有新的机会。记住,兰开斯特家的人,无论到哪里,都要活下去,而且要活得好。”
“是的,父亲,我从不质疑您的判断。”
莉莉安表现的很乖巧,这让老詹姆斯放心了许多,他转身过大声命令船员切断缆绳,扬帆起航。
“这缆绳还很坚固,我们不留著吗?”
“留著?”老詹姆斯从鼻孔冷哼一声,“留著给谁?诺曼人?”
水手闻言一愣,隨后眼底闪过一丝狠厉,用力割断了绳索。
“老爷,这是我整理出来的清单。”
老杰克在得到允许后推门而入,將一张莎草纸放在李昂面前,上面用羽毛笔横平竖直的画出了整齐的表格,然后一行一行將信息写的很清楚,让人一目了然。
“嗯,非常不错!”
李昂忍不住夸讚了一番,虽然老杰克的字跡实在令人难以恭维,但能学会使用表格就已经是一件值得称道的事情了,比这个时代大部分都要强上不少。
“都是老爷教的好。”老杰克面色的谦虚的回覆道,“自从按您的吩咐用了这款表格后,记录的效率果然大大加快,很多繁琐的词句都被省掉了————”
“这是好事!”李昂端起酒杯抿了一口,解释道。“以后领地的事务只会越来越多,要按照以往的那种记帐方式,只怕一两个周都无法统计完。”
说完,他放下酒杯,示意老杰克继续匯报。
回到德格伦以后,他是越来越喜欢喝酒了,安全,卫生,还不用浪费柴火,比喝开水方便许多,也难怪中世纪的一些贵族经常拿酒当水喝。
老杰克今天来,主要是跟李昂匯报有关修建蓄水池的事情,昨天他就带著人去实地考察了一番,发现老爷真是挑了个绝佳的好地方,心思也从之前的犹豫不决变成现在的坚决拥护。
“老爷,我跟村子里的石匠初步看了一眼,工程量不小,要想修好,非得徵召村子里所有的成年男人,至少花一个月的时间才行!”
“工程量这么大?”
李昂惊的在椅子上坐直了身子。他当时看到水潭下面的葫芦口后,心底还在暗自庆幸,觉得藉助地势的话应该可以减少很多工程量,没想到还是要动员全村劳力一个月。这大大超出了他的预估。
“是的,老爷。”老杰克面色严肃地点点头,指著清单下方他额外画出的简图解释道。
“那个位置確实得天独厚,葫芦口两边的山石很坚固,是天然的坝基。但正因为如此,要想把水彻底拦住,形成一个够深够大的蓄水池,需要在葫芦口最窄处修筑一道坚固的石墙作为水坝。”
“这不是用泥土和木头垒垒就行的,必须用大石块和黏土砂浆层层砌筑,否则一旦雨水大了或者山洪下来,很容易衝垮。”
他停顿了一下,观察著李昂的表情,继续道:“而且,光筑坝还不够。按照您的想法,蓄水池是为了灌溉下游的田地和保障旱季用水,那么还需要开凿引水渠,把池水引到需要的地方。这又需要挖掘土方,铺设石槽或木槽,工程量也不小。另外,为了保持池水清洁,防止淤塞,上游最好也能做一些简单的疏导和过滤————”
李昂听著,眉头渐渐锁紧。他意识到自己之前想得有些简单了。中世纪的技术条件下,修建一个可靠的水利工程绝非易事。这也就是解释为什么巴塞隆纳公国內很少有大型水利设施的原因,不是大家不会修,而是修不起。
有这个时间和精力修蓄水池,还不如南下打打异教徒来钱快。
隔壁卡斯蒂利亚的贵族每年都要南下去各个泰法小国打打秋风,听说去一趟能赚不少第纳尔回来————
但儘管如此,该修的还是要修!
李昂摇了摇头,放下脑海中不切实际的杂念,觉得目光要放长远一点。
毕竟黄金变不出粮食来,但坚固的水利设施能。
“可以,就按你的安排来,建筑这方面的事情我不懂,一切都要你听著。”
此话一出,老杰克感到受宠若惊,连连点头表示自己一定会尽心尽力。
“另外,超出服役期的时间,按照每人每天4枚铜幣算,相信农奴们应该不会有异议。”
“这么多!”老杰克有些肉疼的扯了扯嘴角。
4枚铜幣的足够一名农奴两三天的吃喝了,可以买到两磅脱壳小麦。
见状,李昂微笑著补充道,“不过这笔钱暂时不发放,先记在帐上。等蓄水池修好,开始发挥灌溉作用,並且夏税收上来之后,再统一结算。到时候,他们可以用工钱抵扣一部分实物税,或者直接领取铜幣。”
原来如此!
老杰克不禁在心底暗暗佩服老爷的聪明才智,用工钱抵消税收是个好办法,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这就相当於农奴自己给自己发工资去修建蓄水池,李昂从头到尾不需要拿出哪怕一枚铜子儿的现钱。
不过这样做就会出现另外一个问题,今年的夏收后的税收肯定会有所下降。但老杰克联想到李昂之前带回来的那批武器盔甲,心底一下子轻鬆了大半。
既然钱的问题解决了,那事情就好办多了。
“是,老爷,我一定把您交代的事安排妥当。”
送走老杰克后,厨房的大鼻子厨娘敲门进来问李昂今晚想吃些什么,他想了想,点了兔肉燉豌豆这道菜。
兔肉是昨天米勒进山的时候打到的,不得不说,米勒这人確实有些本事,要不是不小心跛了脚,说不定有机会成为一名出色的猎手。
他在山里抓到了一整窝兔子,包括一只公兔,两只母兔,和五只小兔子。
其中的三分之一按要求上缴给领主作为山林税,因此李昂在家里待了一天啥事没干,就收穫了两只兔子幼崽和一只母兔。考虑到今后还要在村子里发展养兔业,他最后乾脆出钱把米勒捕到的兔子全部买了下来,跟之前他们救下的那只欧洲野兔餵在一起。
兔舍就安置在马棚旁边一个废弃的旧窝棚里,用木柵栏加固分隔成了几个小间,由养马的农奴兼带著照顾。
这些兔子虽然暂时还不多,但李昂清楚它们的繁殖潜力。如果饲养得当,很快就能为领地提供稳定的肉食和皮毛来源,而且饲养成本相对较低,对粮食消耗也少,非常適合德格伦这样的山村。
大鼻子厨娘领命而去后,,不一会儿就准备好了食物,她再次进来时,手上端著的是一个热气腾腾的陶罐,浓郁的肉香顿时瀰漫开来。
考虑到兔群的繁衍,这次宰的是母兔,留下一对公兔和母兔继续造娃。
“老爷,您的兔肉燉豌豆,还有刚烤好的黑麦麵包。”厨娘將食物放在桌上,恭敬地退到一旁。
“辛苦了。”李昂点点头,拿起木勺尝了一口。兔肉燉得酥烂,豌豆吸饱了汤汁,道虽然算不上多么精美,但在这个时代已是难得的美味。他示意厨娘可以离开了,自己则就著麵包,慢慢地享用这顿简单的晚餐。
李昂这段时间格外喜欢吃黑麦麵包,就是那种用黑麦粒细细磨成粉,然后做成的棕色麵包。
这让他想起了前世的蕎麦馒头,二者的样子差不了多少,味道也有些许相似。
第二天,李昂早早的起床,拉来卢克,交给了他一份至关重要的任务把这次打劫异教徒商队的缴获带给伯爵,顺便把他今年的守备官薪酬带回来。
作为乌赫尔伯爵领的南境守备官,他有权力处置从敌人那里缴获来的战利品,不过前提是其中的十分之一必须上交给伯爵大人,否则就会被判定为非法。
当然,在德格伦这个山旮旯,只要李昂不说,根本不会有人知道他最近发了財,但考虑到其他复杂的因素,他还是决定將这件事报上去。
万一是南边的异教徒在酝酿著一场进攻那可就完了!德格伦靠近边境,如果和拉里代谢赫国发生战爭的话,肯定是第一个受到攻击的地方。
李昂还没有傻到认为凭藉自己摩下这几十个人就能挡住异教徒大军的地步。
而且,德格伦太闭塞了,远离乌赫尔的政治中心,处於被遗忘的边缘。除了每年夏季交税的时段,根本不会有人想起这个偏僻且贫瘠的村子。
所以,卢克此行还有一个任务,就是帮李昂打探各处的消息,不拘是什么消息,反正越多越好,他需要对外界有一个充分的了解。
此刻,村口外的土路上,除了骑在马上的卢克,还有三名自告奋勇的农奴,以及一辆装载货物的马车。
马车上面除了上交给伯爵的战利品外,还有其他杂七杂八的货物,坏了的装备,放了好几年的粮食等等,这些全都是打算卖掉的东西。
李昂没指望这堆破铜烂铁能卖出高价,但总比放在仓库的角落里生锈好。
“卢克,你听著。”李昂面色严肃的告诫道,“这段时间正是青黄不接的季节,路上说不定就有强盗拦路打劫,一定要小心些,如果碰到实力强盗的山贼土匪,不要犹豫,马上丟下货物逃跑,记住,性命才是最重要的!”
听到这番话,卢克的眼角不觉有些湿润。以往的那些贵族哪个不是视人命如草芥,像李昂这样“以人为本”的贵族实在是少又少。
“老爷,我以上帝的名义发誓,一定將货物完好无损的送到伯爵大人手里。”
“好了好了,又不是生死离別。”
卢克郑重其事的样子让李昂觉得有些感动,但同时也有些无奈。他不过隨便提醒一句而已————
“你记得,到拉塞乌杜尔赫利了以后,先把战利品上交给伯爵,然后去咱们上次住过的酒馆休息,第二天把货物卖掉了就回来,要是卖的不好,多待一天也不要紧。
,李昂及时转移话题,免得在这股伤感的氛围里越陷越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