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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有妇之夫 朱门绣户 窑子开张了(H)

第14章 完全错误!

      跟我的枪法说去吧! 作者:佚名
    第14章 完全错误!
    一连四天,都无事发生。
    无论白班还是夜班,都很平静。
    林歌开始相信米尔斯的判断是正確的,这肯特应该是虚空索敌了,根本没有人想要害他,都是他自己臆想的。
    林歌这几天的工作很轻鬆,但他看肯特工作好像不太轻鬆,他数次听到肯特在房间里打电话跟別人发生爭吵,有时候甚至还会说出“我要杀死你”“你会后悔的”之类的狠话。
    但这些跟林歌没关係,五天是2000刀,他从来没有挣过这么轻鬆的钱,还有两天时间,再捞八百刀,他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这天林歌和米尔斯是早班,早上八点到下午四点钟。
    他们按时来报到交班,刚刚完成接班,肯特就换上了运动装要去晨跑。
    米尔斯无语地轻声抱怨道:“这傢伙今天怎么这么晚才晨跑,我以为今天不用跑步了。”
    往常肯特的晨跑时间都是在六点到七点之间。
    但僱主发话了,他们也没有办法。
    两人把步枪放在屋內,揣著手枪跟肯特出去跑步。
    跑步是不適合带步枪的,太碍事,要是连僱主的跑步速度都跟不上,还谈什么保护呢?
    除了两人之外,还有四个穿西装的保鏢一起。
    四个保鏢贴肯特很近,林歌和米尔斯在稍微边缘一点的地方,一左一右,不过两人都没有穿正式的作战服,看上去不像是安保力量。
    林歌穿著卫衣和牛仔裤,休閒的很,不过都是米尔斯的衣服。
    肯特的身体不错,五公里大概跑半个钟头,在慢跑里算是比较快的了。
    早上八点钟,在洛杉磯还是早高峰的时候,上班的人很多,这个时间晨跑確实不太合適,速度也被拖慢了一些。
    但按照米尔斯的理论,人这么多发动袭击的概率会降低,所以不太需要担心。
    儘管如此。
    林歌还是尽到了观察的责任,习惯性地观察每个路口的情况,路过的车辆,路边看上去没什么正事的路人。
    反正閒著也是閒著……
    跑到一半的时候,肯特摆了摆手,示意要休息几分钟补充一下水分。
    肯特的跑步习惯是中间会休息一次,但並不是固定的时间,觉得累了就休息,也没什么问题。
    队伍慢慢停了下来,林歌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这个时间跑步比六七点的时候热多了……
    米尔斯则是从口袋里掏出了香菸,准备给林歌发一根。
    但就在这时。
    林歌突然听到“呃!”的一声。
    肯特身前的一个保鏢突然倒地,额头上出现了一个血洞!
    这太突然了,眾人一瞬间都有些懵了,还是米尔斯的反应速度最快,他扔掉手里的烟盒,顺势掏枪蹲下,躲在一块报刊亭后面,一边吼道。
    “狙击手!!隱蔽!!”
    那三个保鏢也快速掏枪,把肯特的身体按下去,弯著腰朝著米尔斯的方向移动,报刊亭掩体大,相对是安全的!
    周围的路人们一开始还没有意识到保鏢倒地意味著什么,毕竟没有听到枪声,但听到米尔斯的吼声和剩下三个保鏢的动作后,才开始慌乱地逃跑,离肯特越远越好!
    林歌也是下意识掏出手枪,经过一开始的愣神后,他快速冷静了下来,从保鏢倒地的方向判断出狙击手的大概方向,他凭感觉锁定了一栋高楼,狙击手肯定就在那里。
    但这没用,他们肯定没法解决这狙击手!
    这时,马路上突然疾驰过来两辆货车,並且在靠近肯特等人的时候忽然急剎车。
    林歌意识到不妙,也是吼道。
    “车!小心那两辆货车!!”
    但还没有等到货车侧门拉开,枪声已经从侧面响起。
    偽装成路人的敌人发动了袭击。
    “砰砰砰砰砰……”
    与此同时,那两辆货车也停下,车门拉开,戴著黑色头罩的敌人端著步枪对肯特等人也开始扫射开枪。
    子弹跟他妈不要钱一样倾泻过来,报刊亭疯狂被摧残,玻璃书籍报纸满天飞,打在铁上火四溅。
    报刊亭的老板趴在里面抱著头瑟瑟发抖。
    混乱中,林歌甚至还认出来车上的人用是雷明顿r4系列卡宾枪,这是雷明顿公司因为美军步枪订单跟柯尔特打官司,后被fn公司渔翁得利后推出的销售商业型m4,remington m4的缩写。
    肯特的保鏢和林歌两人也是同时开枪反击,但火力差距太过悬殊了。
    剩下三个保鏢其中两个开了没两枪,还没躲到掩体后面,就身中数弹身亡!
    一颗子弹打在林歌旁边的铁桿上,震的他头皮发麻,耳朵嗡嗡响,他衝著米尔斯喊道。
    “这就是你说的不可能有狙击手吗?!”
    不仅有狙击手,这火力不比抢银行那伙人弱了!
    米尔斯的判断完全错误!
    米尔斯没时间跟林歌胡扯,抬手又开了好几枪,m1911a1的弹匣就打空了,他边换子弹一边对林歌喊道。
    “谢特,快带人走,留在这里死路一条!我们已经被包围了!”
    偽装成路人的敌人和车上的敌人將报刊亭半包围,正面已经是死路一条,唯一的逃生路线是背后的一条小巷子!
    林歌担心米尔斯的安危,但此时此刻也顾不得这么多了。
    他过去拉住肯特的胳膊,这傢伙已经嚇傻了,身体在不断发抖,双腿跟灌了铅一样难以动弹,原本精致的头髮变成了鸟窝,蜷缩在唯一一个保鏢身后惊恐地自言自语。
    “完了,完了,我要死了,法克……该死的维克,他竟然真的敢,该死,该死……”
    林歌都被他念烦了,忍不住吼道。
    “闭嘴!你他妈还没死,你要是不想就让你那该死的腿动起来,跟我走!”
    肯特呆呆地看了林歌一眼,接著快速点了点头。
    “我走,我能走,救我!”
    林歌看了一眼战场的形势,货车上的敌人还在进行火力压制,但偽装成路人的敌人在快速移动著,拉近与他们的距离。
    林歌判断出现在就是最好的时机,於是对著保鏢喊道。
    “就是现在!跑!!”
    保鏢毕竟训练有素,虽然还是有些慌张,但执行力还在,他快速给手里的格洛克22换了个弹匣,林歌匆匆一瞥,还看到枪身上有gen 4的字样,是第四代的格洛克22。
    保鏢换完弹匣,拉住肯特的胳膊就往后面的小巷子跑去。
    米尔斯继续开火,儘管火力薄弱,但这个时候绝对不能不反击,一旦让敌人拉近距离,他在准都没用!
    “谢特,该死的1911,子弹还能再少一点吗?”
    换弹匣的空隙,他窥视了一眼,货车上的敌人已经下车了,起码有五个人,朝著报刊亭的方向逼近,队形非常专业,压迫力极强,这伙人不好惹!
    就在这时,他的身后响起了几声枪响,其中一个敌人应声倒地。
    几个同伙愣了一下,似乎没料到这一下,本能驱使他们寻找掩体,躲在车后面反击。
    米尔斯回头,看到林歌在一个垃圾桶后面对他喊道:“走!”
    米尔斯惊喜,毫不犹豫地扭头就跑。
    林歌冷静掩护米尔斯,枪林弹雨的战场上,由不得他想这么多,也没有时间让他去瞄准,他要做的不是每枪都打中敌人,而是要做到火力压制让米尔斯安全撤离。
    食指传来的扳机触感非常有感觉,林歌不断扣动扳机。
    子弹一颗一颗射出枪口,大约三四十米的距离,林歌的枪感开始发挥!
    一个敌人想要站起来反击,一颗子弹穿过两面车窗玻璃,正中他的胸口,他立刻捂著胸口跪下,痛苦地说道:“谢特,好痛!我快喘不过气了!”
    防弹衣救了他一命,但这子弹的准度让其他人都惊恐。
    另外一个同伙侧著身子想要窥视,结果一连三发子弹都打在汽车的边缘处,误差不过几公分,只要他敢漏,必定中枪,他的压力大极了,根本不敢探出去,他咬著牙说道。
    “该死的,这傢伙是在打游戏吗?怎么可能这么准!”
    “他再准也只有一个人断后!我们不能失败,必须把人全杀了,快点,待会儿警察就要来了!”
    “猎鹰已经死了,我们必须要为他报仇!”
    “法克,他跑了!快追!”
    有个人看到了林歌离开了那垃圾桶向后跑,几人迅速跟上,这时,耳麦里传来队友的声音。
    “我到他们侧翼了,抓到他们的位置了, 我准备开枪了!”
    一个偽装成路人的敌人早已拉近了距离,在一个拐角处看到了几人逃跑的路线,他悄悄躲在墙后,听著声音越来越近,端著m4a1突然探身出来,对著四人扣住了扳机!